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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盟黑龍江省委呼籲現行土地流轉制度問題頗多急需調整

胡京春

2014年02月12日11:00來源:人民政協網

原標題:現行土地流轉制度問題頗多 急需調整

問題:農村土地流轉沒有一套完整的政策保障體系,保障農民利益的政策措施不夠完善。

作為:降低農民的離土代價。

近年來,黑龍江省城鎮化步伐加快,城鎮化率提升到56.5%,但也面臨許多問題,特別是現行土地流轉制度問題頗多,急需進行調整。在1月18日召開的黑龍江省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上,民盟黑龍江省委就《實施城鎮化戰略進程中農村土地流轉問題及建議》作瞭第一個大會發言,為解決土地流轉問題進言。

民盟黑龍江省委指出,農村土地流轉沒有一套完整的政策保障體系,保障農民利益的政策措施不夠完善。比如,社會保障機制尚不健全,土地流轉後,對於農民的生存就業以及社會保障問題,現有政策難以解決﹔相關規定不一致,影響農村宅基地的流轉﹔產權不明晰,農民權益得不到保障﹔土地流轉方式單一,無法保障農民權益,導致土地流轉困難。

民盟黑龍江省委建議:完善政策法規,擴大農村土地的流轉空間。建議在憲法框架下,按照同地同價同權原則,賦予集體土地所有者流轉集體土地的權力,讓農村的建設用地享受到與國有土地平等的權益。建立完善的集體土地產權登記制度,為集體土地確權發証。合理確定地方人民政府、農村集體組織、土地使用權人三者之間的收益分配比例,積極探索土地流轉的合理價格形成機制,確保農民持續增收。採取措施促進有效流轉,建立土地流轉市場,實現土地流轉模式多樣化,村民集體組織要向農民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務。

此外,需要配套解決的是,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,探索多元化養老體系。制定失地農民社會保險條例,將失地農民全部納入社保。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資金由政府、農村集體組織、被征地農民共同承擔,成立基金管理機構,實現依法監管。通過戶籍制度改革,消除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障礙。

民盟黑龍江省委建議降低農民的離土代價,完善“雙置換”機制。將“承包地換社保”改變成“土地換保障”,土地不僅包括農民的承包土地,還包括全部集體建設用地和集體公用地﹔保障不僅是保障離土農民基本生活的“社保”,還要為離土農民提供就業、創業的保障。要讓農民以入股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,農民作為股東,採取土地股份合作形式,參與農業開發經營﹔將“農民宅基地換城鎮住房”變成“農民宅基地換城鎮商品住房”,讓農民獲得和城裡人一樣的完全的房屋財產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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